各市妇联,省军区政治部、省武警总队政治部,省各有关部门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,引领激励全省广大妇女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,秉持浙江精神,干在实处,走在前列,勇立潮头,为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为“两美”浙江建设作出积极贡献,省妇联决定进一步发挥先进妇女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,评选表彰浙江省三八红旗手(集体)。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。